中国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儿童眼及视力保健技术规范》提出,儿童(0-6岁)操作电子视频产品时间每次不宜超过20分钟,每天累计时间建议不超过1小时,2岁以下儿童尽量避免操作电子视频产品。专家表示,屈光不正儿童要到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诊治,不要盲目使用眼保健产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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