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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湾研出:泡面含钠超标1.8倍业者没良心中央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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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7-24 22:24:09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来源:http://news.msn.com.tw/news1358454.aspx



(中央社记者杨淑闵台北24日电)消费者文教基金会今天表示,抽检泡面,饼干等30件食品,有5件,占17 %的产品吃一包就超过每人每日钠摄取量2400毫克,尤其满汉大餐葱烧牛肉面更达标准1.8倍;质疑业者“没良心” 。

消基会今天召开“ 1包泡面钠含量竟超过每日建议量的1.8倍,要求食品包装应标示警语”记者会。

消基会秘书长吴家诚说,消基会近日抽查市售泡面,饼干,梅,干果等食品共30件,检视标示,热量,钠等成分含量,结果发现钠含量过高问题很大。

他说,依卫生署公告,每人每天平均钠摄取量2400毫克;但抽查钠含量发现,占17 % , 5件的样本都超过标准,分别是“ 7月11日绍兴梅” 4892.92毫克“青木瓜果干“ 4473毫克, ”满汉大餐葱烧牛肉面“ 4362.24毫克, ”一度赞-红烧牛肉面“ 2780毫克, ”阿Q桶面泡菜臭臭锅“ 2428毫克。

他并说,泡面会一次吃完一份,尤其“满汉大餐葱烧牛肉面”的钠含量,会让人吃一餐就达每日钠建议量的1.8倍。

其次,占57 % , 20件都超过800毫克,钠含量已超过平均一餐的建议量;而每100公克钠含量超过2400毫克的食品,亦高达23 % , 7件。

此外,高达96 %的食品未完整标示每日营养素建议摄取量的基准值及百分比。消基会要求卫生署应强制规定业者标示。

其中“盛香珍小鱼干花生” ,以英文标示每日营养素建议摄取量的基准值及百分比。消基会董事长谢天仁说,这涉及违反食品卫生管理法第17条,依同法第33条规定,可处新台币3万元以上, 15万元以下罚锾;主管机关应开罚。

他并说,统一是这么大的企业,做这么多食品,对于卫生署公告钠摄取量的内容,应了若指掌,做出一碗面钠含量就超出1天可摄取量的标准,等于让越喜欢其产品的民众吃得愈不健康, “不是很糟吗?等于在伤害他们。 ”

他语重心长的说, “这样的业者没良心。 ”

吴家诚重申,卫生署公告去年全国死因中,高血压就占2.8 % ,共3507人因此病死亡,而钠摄取过多会引发高血压;呼吁消费者不得已吃泡面,不要把调味料都用光,汤也最好省去不要喝;平日要多吃蔬果,养成运动习惯。

他建议,小孩一天钠摄取量不要超过1000毫克;又市售产品只标示每百公克钠含量,呼吁业者必须标示整包商品钠含量才算负责。 980724 (图表为中央社制作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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